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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多管齊下整治濫用公屋

時間:2023-10-06 04:05:29來源:大公报

  房屋署本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打擊濫用公屋現象。住滿2年至8年的8萬8千個公屋住戶會收到申報表,申報在港是否擁有住宅物業,11月底前需交回,拒絕申報者有可能被終止租約,虛假陳述者有可能被告上法庭。有關措施受到公眾歡迎,認為可有效打擊濫用公屋問題。事實上,整治濫用公屋應該多管齊下,各部門更應該「互通」一起核查執法。

  公屋是重要的公共資源,必須用得其所。尤其是在上樓輪候時間遠遠超過政府3年目標、20多萬人住於劏房等不適切住所的情況下,濫用公屋更容易引起公憤。房屋署一直有抽查公屋租戶的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也會突擊檢查公屋單位,檢查是否有違規使用的情況,但頻率不高。譬如在過去幾年間,每年僅抽查6000多戶,導致一些人心存僥倖,一邊在私人市場置業並隱瞞不報,一邊繼續霸佔公屋單位。

  全港有多少公屋單位被濫用?目前無法統計。上個年度,房屋署通過打擊行動,一共收回2200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數目不算少,但實際濫用情況可能更為嚴重。年初本港發生一宗兇殺案,涉案者被指居住豪宅,但以綠表交還公屋方式申請居屋,引起輿論質疑。另外,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被《大公報》踢爆在長洲已有住所,但仍獲派油塘公屋單位,他本人很少使用有關公屋,在有關單位經常出現的則另有其人。該公屋單位最終被房署收回,亦再次引發社會關注公屋被濫用的問題。

  今年5月,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世襲」政策等,以打擊濫用公屋問題。房屋署會在每年4月及10月派發申報表,預計分五批,至2025年10月完成向全港80萬公屋用戶首次派發申報表。今後公屋住戶每兩年需申報一次。長者住戶不在此次申報範圍。

  對於今次能收回多少單位,房屋署表示難以一概而論。事實上,收回公屋需要時間,有關住戶也可以向房屋署申訴。新措施下,主動申報擁有物業者,不會有任何懲罰,但須在一個月內搬出。房屋署警告,住戶若是執意不申報,情況嚴重者可被終止租約;而一旦被查出涉虛假申報,根據房屋條例,可被起訴。早前有海麗邨居民涉及隱瞞擁有物業,被判監6周及罰款1.2萬元。

  強制申報並配合抽查,一直是打擊公屋丟空或違規使用的有效手段,但在資訊發達的今天,可以有多種方法配合使用。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不必等待申報結果,使用大數據技術可事半功倍。事實上,香港的所有房屋交易都有一套嚴謹的程序,政府掌握業主的詳細資料,這也是公眾「查冊」的基礎。政府部門要做到資料、行動、政策的「互通」,例如比對公屋租戶和私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發現有重合的,就有濫用公屋的嫌疑,有關部門可「按圖索驥」,這比派發申報表、人手核對的效率不知高多少。

  有人擔心使用相關舉措或會觸及「私隱」問題,這顯然是多慮。市場上的物業買賣都是公開的,更何況房屋署作為公屋的監管機構,打擊濫用是為着公眾利益,使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會獲得社會的支持。當然,政府在加強打擊濫用的同時,更要在拓土建屋方面提速、提量、提質、提效,這是縮短基層「上樓」時間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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