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政府協商全面禁止將地下和半地下室用作住宅用途
•向各區傳達批准建築許可時不允許將地下室批為住宅用途的原則(本周內)
•首爾市地下與半地下住宅整改制度
已批許可→留出10至20年的緩衝期,陸續取消地下與半地下住宅用途房屋
現有人住→引導業主在租戶搬出後將房屋用途更改為非住宅用途(鄰里生活措施、倉庫、停車場等)
空置房屋→由SH公社通過「空屋購置項目」購入後重新整修,用作居民公用倉庫、社區設跨
•全面調查掌握首爾市內的所有地下、半地下室情況,建立數據庫並對房屋的危險程度進行分級(1-3級)管理
來源:《韓國中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