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總督察韓成昊(左)認為,是次醫藥公司管理層涉洗黑錢案,法庭作出阻嚇性判刑。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一名現年45歲醫藥公司管理層在市場籌集38億元資金後,未有將款項用於公司營運,並轉移至由他控制的本地及海外戶口,清洗高達50億元犯罪得益,昨日(22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合共判監7年8個月。
涉事醫藥公司2015年起公開集資逾38億元,聲稱資金會用作興建新醫院、醫療中心和擴展物流業務,但該公司在2016年底因為審計報告異常,暫停股份在聯交所的買賣交易,至2019年初公司遭入稟清盤。
警方同年接獲約100名投資者報案,指控公司賬目異常,懷疑管理層挪用資金,調查後拘捕時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被告,懷疑他以欺詐手段,透過集資獲得投資者資金並「洗黑錢」。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韓成昊表示,案件金額巨大、跨地域,牽涉大量投資者,警方在2019年收到投資者報案開始調查,由於相隔公司公開集資多年,加上被告受過高等教育,擁有本地執業會計師專業背景,並且透過多個海外戶口清洗黑錢,種種因素也增加偵查難度,需要長時間分析和搜集證據,經過抽絲剝繭後,最終成功將被告人起訴及定罪。
韓成昊指出,案中其他主腦仍被通緝,案件涉及上市公司集資欺詐,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聲譽帶來影響,警方繼續調查,追尋其他犯罪得益去向,上市公司清盤人正在透過民事程序,嘗試取回部分資產,至於剩餘資產,警方將會向高等法院提出充公程序。警方再次提醒投資者,投放資金需仔細考慮相關風險,切實了解有關公司的業務同埋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