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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號波下黃金泳灘游水 男子被檢控

時間:2025-09-27 05:01:44來源:大公报

  左圖:一名男子日前在10號風球下到已封閉的黃金泳灘游泳,在警方警告下上岸離開。右圖: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10號風球下游泳男子。

  超強颱風「樺加沙」日前襲港期間,本港多區出現市民拖兒帶女到海邊觀浪的驚險場面,有一家三口更被巨浪掀下海,遇溺昏迷送院。警方繼前日拘捕兩名攜男童在海怡半島觀浪的女子後,昨日再在港島西區拘捕兩名帶幼童在堅尼地城海邊觀浪的男女,並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一名在10號風球期間在屯門黃金泳灘游泳的男子。

  政府呼籲市民安全第一,在風暴期間切勿冒險「追風逐浪」,以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警方:對危及兒童行為零容忍

  在周三(24日)颱風襲港期間,有網民在堅尼地城新海旁近加多近街交界,拍得兩名成年人帶同兩名幼童在岸邊觀浪,當時海面不斷湧起巨浪,沖上行人路。但兩名成人仍帶同兩名小童在岸邊逐浪拍照,險象環生,完全無視幼童極可能被大浪捲走的危險。

  警方十分重視案件,追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兩名涉案成人身份。昨日下午,在西區一個住宅單位,警方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兩名涉案人士,其中一人為46歲本地男子,是男童的父親,另一人為33歲非華裔女子,為家庭傭工。行動中,警方在同一個單位尋回事件中的兩名分別4歲和6歲的男童。經初步檢查,兩名男童並無受傷。

  警方表示,截至昨日止,已拘捕四人涉嫌在颱風襲港期間,帶同年幼子女前往海邊或高危地點「追風逐浪」,觸犯「疏忽照顧兒童」罪。此類行為不僅將自身及子女置於極度危險境地,萬一遇到事故,更可能對前往救援人員構成額外負擔和風險,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極端天氣期間,環境瞬息萬變,強風巨浪、雜物飛墜或洪水暴發等情況均可能瞬間引發嚴重意外。保障兒童安全為父母或監護人首要責任,絕不應為追求刺激而漠視潛在危險。警方對任何危及兒童健康同安全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全力調查並依法處理所有涉及兒童安全的案件,確保兒童受到應有保護。

  觀浪墮海 母子轉趨穩定

  警方又表示,周三在柴灣觀浪墮海的一家三口,父親已出院,母子送院時一度危殆,目前情況已轉趨穩定,希望市民繼續為留院母子打氣,並透露警方有相關隊伍對案件作相應跟進調查。

  另外,在周三(24日)中午10號風球懸掛期間,一名男子在屯門青山公路已封閉的黃金泳灘游泳。警員接報到場,向該男子發出警告,男子其後離開現場。據了解,當日黃金泳灘不斷有巨浪湧起,水位一度浸到救生亭,該泳灘早已封閉並懸掛紅旗,警告市民切勿下水。

  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在昨日(26日)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該名54歲姓戴男子,涉嫌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之下的《泳灘規例》。根據相關規例,任何人士如不遵從有關暫時封閉的安排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追風逐浪不但危害自己性命,更危及拯救他們的人士。2001年8月颱風「菲特」襲港時,署理消防總隊目趙順安在西貢大浪西灣拯救遇溺15歲少年時,被大浪捲走身亡,事後被追授金英勇勳章。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日表示,現時沒有法例針對市民在風暴期間追風逐浪,但如果一些地方已經宣布關閉,有人仍然進入會有罰則。而家長明知危險仍帶同子女前往的行為,當局會研究跟進是否涉及疏忽照顧兒童,當局會不停檢視法例,如有需要,會就有關行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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