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動機管局及金融機構在港拓展黃金倉儲,以三年超越2000噸為目標,建造區域黃金儲備樞紐
2 推動金商在港建立或擴建精煉廠,並與內地研究在內地進行來料加工,精煉黃金後出口至香港作交易及交割用途
3 建立香港黃金中央清算系統,為國際標準黃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清算服務,並邀請上海黃金交易所參與,為未來與內地市場互聯互通做好預備
4 豐富黃金投資工具,協助發行人發行黃金基金,支持開發新產品,如代幣化黃金投資產品
5 支持業界成立黃金行業協會,建立與政府和監管機構的交流平台,加強推廣及吸引「一帶一路」客戶,強化人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