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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品牌優化 聚焦國際級體育賽事

時間:2025-08-25 05:01:31來源:大公报

  左圖:羅淑佩表示,已完成「M」品牌計劃檢討,將會推出多項優化措施。\大公報記者 朱家立攝;右圖:今年「M」品牌盛事(部分)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昨日宣布,文體旅局和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已完成「M」品牌計劃檢討,提出進一步優化措施,包括聚焦於贊助國際公開賽事,「M」品牌會有策略地吸引為香港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的體育活動持續落戶香港。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按評分而定,由600萬至1500萬元不等,換言之,並非每項獲批准的申請都自動獲批1500萬元資助上限。

  羅淑佩表示,希望以更具策略性、更有效和精準地分配政府資源,支持高質素和具經濟效益的大型體育活動,推動體育盛事化和產業化發展。\大公報記者 譚德龍 朱家立

  羅淑佩昨日出席第15屆全國運動會群眾比賽保齡球項目決賽後會見傳媒時,公布優化措施。優化措施適用於所有在今年9月16日起收到的「M」品牌活動申請。申請機構須在擬舉辦或公布舉辦「M」品牌活動前至少六個月前提出申請。

  資助額由600萬至1500萬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接受和處理表演賽、邀請賽申請,在同一個為期六個月的申請周期內收到的申請,將按參與球星、隊伍的吸引力、經濟效益等優勢一併處理和考慮。一般情況下,委員會在同一周期,只會揀選不多於三項表演賽或邀請賽,避免因多項賽事同期舉行而減低各自的經濟可行性和效益。

  羅淑佩表示,「M」品牌計劃會調整評分標準,在評審表演賽、邀請賽申請時,會特別考慮推廣體育發展、旅遊及推動本地經濟效益的成效。此外還將強化監察機制,要求申請人在活動完結後,提供有關訪客數字、經濟效益等資料。

  在優化措施下,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根據評分而定,由600萬至1500萬元不等。為鼓勵主辦單位逐步增加尋求私人贊助的金額、推動業界邁向產業化發展,大型體育賽事首三年的直接補助金會按年遞減,第一年最高600萬元、第二年最高500萬元、第三年最高400萬元。

  羅淑佩表示,沒有就每年可獲「M」品牌資助的盛事設上限,只要是具規模的國際賽事,並對體育發展、旅遊及經濟收益有正面影響,局方都樂意考慮。她補充,如果屬同一系列賽事,高檔次的項目或會優先考慮;資助計劃希望集中在大型國際賽事、特別是可爭取國際排名等的賽事作為優先,但並非不會考慮表演賽,若有關賽事可帶來旅遊收益等,會是更主要的考慮因素。

  至於其他不屬國際賽事的項目,羅淑佩表示,如有關項目對本港體育發展有好幫助,文體旅局或康文署屬下亦有其他資助,包括場地資助等,亦可協助有關項目順行舉行,她不擔心會阻礙體育發展。

  促使政府檢討「M」品牌資助機制的觸發點,為去年初阿根廷球星美斯跟隨所效力的美職聯球隊國際邁亞密來港踢表演賽,最終鬧出「失場風波」。羅淑佩回應有關事件,被問到政府會否有更多方法符合旅客及市民期望,又或者對表演賽會否有更嚴謹要求時,強調已聽取市民、主辦方、立法會等多方意見,因此當局去年承諾作出有關檢討,亦已試行落實檢討方向,形容運作順暢。

  「M」品牌計劃於2004年設立,旨在鼓勵及協助本地體育總會、私人或非政府機構舉辦更多大型國際體育活動,符合審批準則的體育活動有機會獲委員會授予「M」品牌認可,部分活動更會獲得撥款資助。

  議員:集中資源扶助旗艦盛事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重點資助國際公開賽事,有助集中資源扶助旗艦盛事,同時避免不同賽事過於集中某一時段舉行,影響觀眾體驗。本港過去一年舉辦30項「M」品牌賽事,較對上一年度的18項顯著增加,隨着啟德體育園啟用,可預見將有更多本地體育總會、私人或非政府機構申請大型體育活動的資助。

  今夏曾主辦英超球隊曼聯訪港進行表演賽的國際文娛管理有限公司主席金偉明表示,支持優化措施,認為能進一步推動香港成為盛事之都。他說該公司多次在港主辦國際級賽事,今年有2月賀歲盃及5月的曼聯訪港,全獲「M」品牌認可。

  中國香港保齡球總會主席劉掌珠認為,目前政府是概括地講出「M品牌」的改革方向,相信之後會再和各個總會談及細節。她相信政府會盡量兼顧到各個總會或體育項目主辦賽事時的實際情況。

  優化「M」品牌計劃措施要點

  評分標準:優化評分標準,以在評審「大型體育賽事」項目的申請時特別考慮項目對香港體育發展的成效

  經濟效益:評審「表演賽/邀請賽」項目的申請時特別考慮項目在旅遊推廣和對本地經濟效益的成效

  善用資源:每項活動的總資助上限,將按優化後的評分標準而訂定,由600萬元至1500萬元,以更有效分配資源。並非每個獲批的申請均能獲1500萬元的資助上限

  嚴格審批:完善審批程序和申請要求。申請機構須在擬舉辦或公布舉辦「M」品牌活動前,至少六個月前提出申請

  加強監察:加強監察和報告機制。主辦單位需委託獨立的專業機構就活動參加者(包括旅客)進行調查,並提交報告,以更有效評估活動的成效(包括入場人次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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