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取得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
向政府提供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取得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政府物流服務署昨日(18日)表示,由於無法信納供應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供應商能繼續履行合約,昨日已根據合約條款即時終止其合約,以及另外三張與其負責人有關聯的化學品合約。
警方聯同海關昨日表示,案中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廠房,前日拘捕涉案公司的一對夫婦,另追緝1名內地男子。\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被捕男女分別61及57歲,夫妻關係,分別為涉案公司的董事及股東。被捕夫婦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某品牌供應商提供,但內地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署澄清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中標公司提供給政府的飲用水並非該公司生產。追查下,發現供港的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廠房,海關將赴東莞的水廠調查衞生規格。
警搜證檢被捕人入標文件
今年3月,政府物流處通過招標邀請服務供應商,提供樽裝飲用水供應香港及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經過招標程序,物流處在6月批出合約予一間服務供應商,而該服務供應商在招標文件內,聲稱會採用一間指定內地公司提供的樽裝飲用水。
警方8月15日接獲物流處舉報,指近期一個政府飲用水招標程序中,有服務供應商在標書入面訛稱提供給政府的樽裝水由一間內地特定公司生產。警方接觸了該內地特定公司的負責人,對方指根本沒有向特區政府物流處供應任何飲用水,不認識中標的供應商,亦都沒有和其他水樽標籤上的公司有任何供水合作。負責人表示較早前曾與被捕及被通緝人士接觸過,對方索取了公司的水質報告,其後雙方均未再有接觸。該名負責人是透過傳媒報道,才得知有人使用他們公司的品牌供水。而標籤上的其他兩間公司都表示,與被告人及其公司沒有任何合作關係。
警方前日清晨,在涉案公司位於北角的辦公室及鯉景灣一個單位,分別以詐騙罪拘捕一男一女,年齡分別61及57歲,兩人是夫妻關係,分別是公司的董事和股東。檢獲被捕人簽署的入標文件,內容訛稱將會提供給政府的飲用水由內地特定公司生產,以及電腦、手提電話、微信通話紀錄、銀行文件等,警方正就檢獲的證物作進一步分析和調查。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並通緝1名有份參與事件的內地男子。
物流署:暫用另品牌飲用水
警方透過追查物流供應鏈,在元朗牛潭尾的貨倉,檢獲2600支同批次的樽裝飲用水,追查發現該批供港飲用水來自一間位於東莞樟木頭的水廠,經一個本地中轉倉發送去香港及離島各地區。經點算,至前日為止,有約30000支同類型的樽裝水已經送出至政府的辦公地點。
據物流處資料顯示,在7月進行過兩次檢測,最近在8月15日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可以安全飲用。稍後會將貨倉檢獲的樽裝水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檢測。警方會派員到東莞進行調查,調查被捕人士及被通緝人士在案件的角色,供水廠是否符合內地衞生規格,並檢取證物回港跟進調查。物流署表示,會優化供應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的招標要求,並透過公開招標揀選合適供應商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在新合約生效前,物流署已安排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在本周內開始暫時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