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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獲賦權沒收阻街貨物 店舖收斂

時間:2025-08-18 05:01:35來源:大公报

  左圖:為改善街道環境,政府賦權食環署可以獨立執法處理雜物阻街問題,在鵝頸街街市,昨日街道衞生情況大致良好。\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右圖:食環署職員可在沒有警方人員在場下獨立執法,處理店舖阻街問題。

  為改善街道環境,確保街道暢通無阻,政府針對公眾衞生修訂的法例昨日(17日)起生效,賦權食環署在毋須警方協助下,可以獨立執法處理雜物阻街問題,要求商戶指明時間移走物品,同時加強罰則,提升阻嚇力。新條文生效首日截至下午六時,食環署人員共發出22個口頭警告及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間亦作出一宗檢取阻街物品行動,沒有接獲店舖不合作的報告。

  有販商團體支持修例,但期望執法人員可按實際情況,給予合適時間,方便商戶移走物品。有食環署前線人員期望可以增撥資源及人手,提升執法效果。\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肖泓宇(文) 林良堅(攝錄) 融媒組(製作)

  《202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昨日起生效,食環署人員有權要求店舖經營者移走阻街物品,若指定時間內未有處理,署方可沒收該物品,並可向違例者發出6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最高罰2.5萬囚三個月

  新法例三項重點,第一是賦權前線人員獨立執法,無需倚賴警方;第二是加強罰則,以提升阻嚇力,違規者若然未能在限時內,移走妨礙食環署人員清掃街道的障礙物,最高罰款由以往5000元,加倍至10000元,店舖阻街罪行方面,如案情嚴重可交法庭處理,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第三,針對「游擊式」阻街,署方加強不定時巡查及採用錄像蒐證方式,加強執法策略,保障街道暢通。

  大公報記者昨日下午到灣仔鵝頸街街市觀察,發現與數個月前相比,商戶將貨品胡亂擺放行人路的問題有所改善,街道衞生環境情況大致良好。市民宋女士表示,以往街市檔戶隨街亂擺貨的情況普遍,導致行人路收窄,阻礙市民行走,由於車輛也可以在街市中央位置的行人通道行駛,商舖阻街問題對行人和車輛也構成威脅,對新法例賦權食環署單獨執法表示支持。

  不過,有菜檔員工表示,不清楚新例實施,但發現過去兩日,食環署職員經常在街上巡視,提醒檔主不要阻街,「即使是檔口櫈子上的箱子,也要我們收回去,要求我們一定要放回舖內。」該菜檔員工坦言,感覺執法比以前更嚴格,擔心影響生意。

  食環署職工權益會主席駱士斌認為,法例賦予前線人員更大權力,但有前線人員反映,有關分工及酌情處理的指引不足,擔心實際執法有難度,「同事希望可以有多資源、人手,好像以前警察幫忙,多些人做,效果會好一點。」

  加強前線人員培訓

  據了解,針對雜物霸佔公眾地方,以致妨礙垃圾清掃,昨日起移走物品期限,由原本四小時縮短至不少於30分鐘。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陳錦榮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業界不反對修例,但為減少爭拗,期望前線人員可以「先警告、後執法」,以及按實際情況,給予合適時間方便商戶移走物品。

  立法會議員(批發及零售)邵家輝認為,現時各行業均面對人手短缺,上落貨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希望執法人員可按實際情況,在不影響安全情況下,給予合理的酌情時間,方便商戶處理貨物。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凱欣建議,政府向商戶加強宣傳,並在新例執行初期給予適當過渡期;對於有前線人員擔心實際執法有難度,她指出新例只是賦權食環署人員獨立執法,有需要時仍可尋求警方協助,食環署人員透過錄像蒐證,也可以作為證據,只要雙方互諒互讓,相信出現激烈爭拗及摩擦的機會不大。

  食環署昨日回覆查詢表示,新條文生效後,執法尺度並沒有改變,執法時會盡量做到情理兼備。如有店舖不合作,會先向有關人士了解原因及作出勸喻和警告。如有關人士繼續不合作,會求警協助。食環署亦已加強前線人員的培訓及為新法例制訂執法指引,以協助他們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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