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律政司就「35+顛覆政權案」中被告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案件由高等法院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
律政司:證據顯示劉偉聰參與
律政司指出,劉偉聰曾出席首次九龍西協調會議,傳閱文件時得悉「35+」的計劃目標在於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之後仍報名參加初選及選舉論壇,證據顯示他參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押後作出裁決。
案中12名原審不認罪、被判囚的被告,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包括鄒家成、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何桂藍、陳志全、林卓廷、梁國雄和余慧明,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原審認罪、被判囚的被告黃子悅提出刑期上訴。開庭後,彭卓棋撤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