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浩源報道:前「撐暴」藝人阮民安(Tommy,45歲)涉嫌於上月18日,在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盜取11件,共值約144.5元的食物和飲品,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於前日(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惟他沒有到庭應訊。阮民安前日晚上更在社交平台發文,指自己「唔係唔記得上庭,係我從來無諗過要上庭」,又稱已離開香港。
警方昨日(10日)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指阮民安在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表示棄保潛逃、缺席其所涉及盜竊案的聆訊事宜,屬公然挑戰法紀,警方予以強烈譴責。警方續指,阮民安不但沒有誠實面對自身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更混淆是非,肆意抹黑詆毀警方,試圖煽動市民憎恨和對抗特區政府,行徑令人髮指。
警方嚴厲譴責阮民安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警告任何罪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警方必定追究到底。逃犯除非自首,否則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警方呼籲市民大眾要認清罪犯的真面目,慎思明辨,避免遭人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