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伍軒沛報道:特區政府擬於今年內推出網約車規管框架。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早前透露,爭取本月向立法會介紹規管方案,當中網約車平台、司機和車輛都會納入規管,在保障市民出行的同時,亦要營造良性競爭環境使的士及網約車服務並存、互補和有序發展。有議員認為,網約車與的士共存沒有衝突,各自仍有獨立優勢,但對於網約車發牌,需要更具彈性。
陳美寶早前透露,爭取本月向立法會介紹網約車規管方案。陳美寶認為,需要先凝聚各界共識,至於發出牌照數目等細節,就可以在有共識框架下討論,政府在方面樂於多聽意見,但網約車平台、司機和車輛都會納入規管。翻查資料,網約車平台(如Uber)自2014年進入香港,但因法例要求載客取酬必須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由於相關許可證上限為1500個,根本不足以承載網約車需求,於是非法的「白牌車」開始大行其道。直到去年,政府宣布有意規管網約車,同時推進的士車隊改革,提供網約功能,網約車的規管才有了框架。
與的士「共存共生」關係
立法會議員吳傑莊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認為,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也立意建設成智慧城市,網約車有存在必要。普羅市民對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一直有需求,政府啟動網約平台規管研究,是回應市民出行模式轉變的關鍵一步。他認為,網約車與的士,是一種「共存共生」的關係。的士能接街客,更能出入不少禁區,網約車不能取代;而網約車則能彌補交通繁忙時段,傳統的士運力不足的問題。
但要如何規管網約車,吳傑莊認為彈性很重要,也不能像傳統發牌那樣以固定數目來限制車輛數目。由於有一大部分的網約車司機僅屬兼職,如果規定實數的牌照數量,萬一有司機領取牌照後,實際每個月僅周末載客幾天賺外快,有機會對牌照名額造成浪費,「如果規管後,市民反而更難打車了,這就不是以便民為先的方案了。」他認為,可以按照司機的駕駛時間、行駛公里數字,再結合市場數字來進行靈活的規管及發牌制度。
立法會議員李浩然曾在接受《大公報》時表示,立法監管網約車的同時,須讓的士與網約車有公平的競爭環境。的士涉及的士牌、保險等費用,而網約車的成本過低,基本沒有任何門檻。李浩然稱,全港有1.8萬輛的士,但由於競爭激烈,3000輛的士長期被空置。他認為免除「藍的」、「綠的」、「紅的」的分區限制,容許的士可行走全港,能加強的士競爭力,更平衡兩者利益衝突及符合現時的社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