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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支持/調解方式助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時間:2025-05-26 05:01:27來源:大公报

  調解作為一種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在中西方文明中都有着悠久的歷史和實踐基礎。調解作為解決國家間爭端的重要手段,在大量多邊和雙邊條約中予以規定。《聯合國憲章》第33條也明確規定調解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重要方式。

  中國調解國際衝突評價高

  專家介紹,調解的優勢在於調解程序以自願為基礎啟動,且允許當事方保留對爭端處理進程的控制權,不會像司法和仲裁那樣可能出現出乎國家意料之外,甚至激化矛盾的結果。此外,調解還體現了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合作共贏等國際法原則。如果爭端涉及敏感問題,調解過程完全保密,可滿足國家對處理爭端的特定要求。

  近年來,中國相關外交實踐獲得國際社會高度評價,越來越多國家期待中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發展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例如,一些非洲代表明確提出,對於蘇丹等地衝突,中國是理想的調解方,「蘇丹領導人對西方不太有信心,對中國支持的調解會更放心」。

  2022年以來,中國、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塞爾維亞、白俄羅斯、蘇丹、阿爾及利亞、吉布提等近20個國家簽署或支持《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決定共同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

  經過共同努力,有關國家已經完成《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一致同意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中國香港。2025年5月30日,《公約》簽署儀式將於香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的近60個國家和聯合國等約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別代表將出席簽署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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