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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6人涉違維護國安條例被捕

時間:2024-05-29 04:02:28來源:大公报

  圖:正在還押的鄒幸彤及其母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被捕。

  【大公報訊】警方國安處昨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共六人,被捕的5男1女年齡介乎37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消息指,被捕人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及其母親鄒劉華珍、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社民連成員李盈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被捕人士涉嫌用匿名方式,透過一個名為「小彤群抽會」的社交專頁,連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他強調警方執法行動完全依據證據,亦嚴格依照法律進行,必須採取果斷行動維護香港及國家安全。

  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警方調查顯示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涉嫌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由2024年4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這是警方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警方強調,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呼籲市民大眾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及歪曲的資訊蒙騙,更甚者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時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的是極少部分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就着政府措施作出基於客觀事實的批評完全沒有問題。《國安條例》生效到現在約兩個月,市民繼續享有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他又指,近期一些外部勢力仍死心不息,意圖干預香港事務,製造事端抹黑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千萬不要受人煽動而作出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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