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話你知/每兩年檢討調整一次

時間:2022-05-30 04:23:33來源:大公报

  香港於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法定最低工資,當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28元。根據《最低工資條例》,最低工資委員會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而行政長官須要求最低工資委員會至少每兩年作出報告一次。經歷2013、2015、2017、2019年四次調整,每次的最低工資水平分別為30元、32.5元、34.5元,以及現時的37.5元。

  多個經濟體設有最低工資制度,各地政府可根據本地情況訂立最低工資標準。通常認為,最低工資可以保障基層員工生活水平,降低薪酬水平的不平等;但也有學者認為,過高的最低工資水平會損害基層就業。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