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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選舉條例認罪 戴耀廷判囚10月

時間:2022-05-25 04:23:38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現年57歲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宣揚所謂「雷動計劃」,並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報章刊登6份廣告,涉及選舉開支逾25萬元。戴耀廷早前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並認罪。區域法院昨日宣判戴耀廷因該案監禁10個月。

  刊登廣告涉逾25萬元

  案情顯示,2016年4月至9月期間,戴耀廷曾在電台節目、記者會、社交網頁等場合或平台宣揚「雷動計劃」,意圖招募5萬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所謂建議投票,從而操控選舉結果。他通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同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在兩份報章刊登廣告宣傳有關投票計劃,由「雞蛋同盟」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簽發共計約25.3萬港元支票,支付廣告費。但戴耀廷並非有關選舉的候選人或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獲宣傳的候選人亦沒有在選舉申報書中列出相關開支。

  主審法官郭啟安指出,戴耀廷透過所謂推薦候選人有22名之多,規模、程度實屬嚴重,且獲推薦人選沒有申報相關選舉開支,對其他候選人不公。他強調,無論有何理念,都必須通過合法方式爭取,被告的相關行為於理、於法不合,法庭須判處阻嚇刑罰以維護選舉的公平公正。

  郭啟安表示,案件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考慮其他原因再扣減兩個月刑期,每項控罪刑期為10個月,同期執行。目前,戴耀廷正因其他案件被繼續還押。

  同案兩名被告「雞蛋同盟」董事葉劍青(55歲)和石守正(50歲),同被控4罪。兩人每項控罪以1萬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其間須維持行為良好,不得干犯選舉有關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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