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4月2日起)
❶由房屋署和香港房屋協會向轄下公營房屋住戶派發
❷透過業主立案法團、其他業主組織及物業管理公司向私人屋苑住戶派發
❸透過義工及公務員直接向「三無」大廈及基層家庭等逐家逐戶派發
❹透過鄉議局和鄉事委員會向鄉郊和偏遠地區住戶派發
❺透過非政府機構向無家者派發
•政府表示,會讓最有需要的人盡快獲得防疫物資,優先向基層市民如「三無」大廈和劏房住戶派發「防疫服務包」,並陸續向其他居民派發。在逐家逐戶派發的部分,如到訪不遇,派遞工作人員會留下通知書,住戶可憑通知書在第二階段領取「防疫服務包」。
第二階段(4月7日至4月13日)
•各區民政事務處會在全港18區設立約90個補漏拾遺派發站,讓未能透過上述途徑領取「防疫服務包」的市民,包括到訪不遇的住戶等,領取「防疫服務包」。
防疫服務包Q&A
Q:到訪不遇的「劏房戶」如只有一份通知書,能否只憑一份通知書在第二階段為多戶換取「防疫服務包」?
A: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在4月7日起設立的90個補漏拾遺派發站會採用寬鬆態度派發「防疫服務包」。此外,只要義工提出,便可拿取更多服務包向大廈住戶派發。
Q:為何一個月前沒有派送「防疫服務包」?
A: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派發「防疫服務包」的首要條件是物資供應是否到位,而物資包內的五個項目近日才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