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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公務員四周內須簽聲明擁護基本法

時間:2021-01-16 04:23:26來源:大公報

  圖:葵青建制派議員向葵青民政署專員遞交請願信,要求盡快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

  【大公報訊】記者吳子硯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於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聲明,且須在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而高級職位的公務員更需宣誓。政府人員協會對此表示支持,多名葵青建制派區議員則促請政府盡快安排區議員宣誓。

  宣誓是基本責任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出,考慮到宣誓內容只是反映所有公務員的基本責任,而非引入額外要求,局方決定一次過要求所有公務員遵從宣誓或簽署聲明。倘若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宣誓或簽妥和交回聲明,會令人嚴重質疑該公務員是否適合繼續留任公務員團隊。

  對於何謂違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誓言,政府指出,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均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而違反香港國安法35條的公務員更會即時喪失公務員職務的資格。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在社交網站表示,公務員作為特區政府的骨幹,有責任擁護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竭盡所能輔助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身份所承擔的責任及期望的一種真切體現。

  公務員事務局於去年10月12日要求所有在2020年7月1日至今加入政府的超過4000名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全部均已在去年10月底前簽妥聲明。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馬志成對此項決議表示歡迎,指公務員原本就是推動國家政策的先鋒,理應事事都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而宣誓正是落實這一點最簡單、明確的方式。

  建制派促安排區議員宣誓

  此外,葵青建制派區議員盧婉婷、梁嘉銘、郭芙蓉、陳志榮及徐曉傑昨日早晨向葵青民政署專員遞交請願信,要求盡快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

  郭芙蓉表示,區議員收取公帑酬金及津貼,在地區層面獲諮詢參與政策的制訂,已表明區議員屬於「公職人員」,因此區議員亦應依法簽署文件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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