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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毆唱國歌揮國旗市民 三暴徒判囚

時間:2021-01-14 04:23:32來源:大公報

  圖:前年九月,有大批暴徒在淘大商場及屋苑內襲擊市民,引致多人受傷。

  【大公報訊】法庭昨日就兩宗暴徒涉向市民行私刑的案件予以判囚嚴懲。當中在前年9月,有市民到淘大商場唱國歌及揮舞國旗期間,當中三人遭大群暴徒圍毆,其中涉案四人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和傷人等罪。區院法官昨判刑時形容今次是大規模欺凌事件,對四名被告判囚19至20個月,另對現場大部分人冷眼旁觀,感到吃驚。

  四名被告依次為石朗天(30歲,地盤工)、劉耀聰(31歲,復康員)、陳啟賢(34歲,私人教師)及陳瑞泉(35歲,廚師)。石承認傷人及兩項非法集結罪,昨被判囚20個月;其餘三人各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皆判囚19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批評,案中被告及同夥僅認為三名事主「非我族類」,便向他們出手襲擊,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當中石朗天行為最激烈,擔任領導角色;而其餘三名被告分別用拳腳、雨傘去毆打事主,須判阻嚇刑罰。

  穿反光背心多人阻事主去路

  日前練官審理本案時曾質疑現場記者阻礙事主離開,稱他們可能「構成暴動的一部分」。練官昨日重提現場記者的角色,強調固然相信專業操守的記者不會故意犯法,拍攝的片段亦有時為警方提供證據,然而現場約四至五名身穿反光背心的人,以半圓形姿態阻擋事主後方去路,「畫面確有令人誤會之處」,期望大眾深思。

  案情指,當日女事主X被罵「大陸人」,其後她遭首被告夥眾襲擊,被打甩三顆牙齒,事後需要花費六萬多元醫治。另外一對男女事主Z和Y,亦遭包圍襲擊。陳瑞泉曾向Z和Y大喊:「驚拉就走,我無戴口罩,我見得人拜得神,影我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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