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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獲委港大校務委員 任期三年

時間:2020-10-31 04:23:4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特區政府10月30日刊憲,身兼香港大學校監的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引用香港大學條例,委任將在2021年退任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的全國政協委員李小加,擔任港大校務委員,任命於11月1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需有7名委員由校監委任、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校委,其中一人須獲校監委任為主席。

  李小加於2010年1月起接任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早前他表示在合約期滿後,將不再續任,並會在2021年1月1日提早離任,並轉任港交所高級顧問,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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