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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判官一言堂 水佳麗又「甩身」

時間:2020-10-23 04:23:22來源:大公報

  圖:裁判官水佳麗屢次輕判涉及暴亂案件的犯人,司法機構收到大量市民投訴

  裁判官水佳麗早前就對一宗投擲汽油彈案的少年被告輕判感化,更讚揚被告是「優秀細路」,言論激起公憤,市民紛紛投訴水官判決和言論偏頗。上訴庭已改判涉案少年接受勞教,並指水官的評價「有可商榷之處」。但司法機構昨日公布,總裁判官裁定對水官的投訴不成立。有議員質疑司法機構「官官相衛」,促請司法機構考慮成立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不要迴避市民對司法改革的呼聲。\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長駐屯門法院的裁判官水佳麗,今年五月,就一名15歲少年向元朗馬路擲汽油彈的案件宣判時,曾讚他是「優秀嘅細路」,輕判感化18個月。上訴庭已於上月裁定水官量刑明顯過輕,並質疑少年醉心社會事件怎見得「優秀」,最終改判少年進入勞教中心接受禁閉式刑罰。據司法機構表示,該案的上訴時限已屆滿,故水官判案出錯已成定案。

  水官輕判該案以來,司法機構收到大量市民投訴水官處理判決的做法。司法機構引述水官的上級領導即總裁判官所指,認為水官當時只是「勸戒」涉案少年,沒有直接或間接鼓勵任何形式的暴力或犯罪行為。

  恐令公眾誤解 鼓勵犯法

  縱使上訴庭法官表明水官對少年的「優秀」評價是「有可商榷之處」、「有過譽之嫌」,但總裁判官卻堅持,單憑評價有失中肯這一點,不足以支持水官有偏頗,遂認為市民的投訴不成立。在新聞稿的最後一句,司法機構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依然有不少市民對司法機構的裁斷感到憂慮,認為司法機構有責任敦促裁判官避免在刑事案件發表類似評論,避免讓公眾誤以為鼓勵人犯法並讚揚其行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則認為,水官於判詞中形容干犯嚴重罪行的被告是「優秀嘅細路」,是向社會釋出極危險的訊息,令社會大眾擔心判詞變相鼓勵部分年輕人繼續參與違法行為。而總裁判官今次的裁斷,予公眾「自己人查自己人」,投訴永不會成立的觀感。

  促設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

  葛珮帆指司法機構和法官須留意其一言一詞對社會影響大而深遠,用詞需謹慎,希望司法機構考慮成立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不要迴避市民要求司法改革的訴求。

  身為前律師會會長的議員何君堯則批評,司法機構繼早前裁定另一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不成立,今次再有同樣決定,絕對是有「官官相衛」之嫌。他強調,本港有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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