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一名男文員落街跑步時,因不滿警員拉起封鎖線調查「流膿牆」,先後對警長批㬹及拗其手指,其後被起訴及受審。裁判官昨天裁定被告襲警罪成,連同早前承認未能出示身份證罪,判監三星期及罰款500元,其間被告聞判竟一度暈倒。
涉案38歲文員王志豪被控於去年10月26日,在秀茂坪觀塘道的行人隧道襲擊一名警長,以及未能在警員規定下出示身份證。觀塘法院裁判官莫子聰接納兩名警員證供,認為王屬故意襲擊,故裁定他罪成。王得悉罪成後暈倒。
莫官判刑時指出,襲警屬非常嚴重控罪,法庭不能姑息,故判處監禁三星期。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