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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亂象/烈顯倫:法院未履行憲制職能

時間:2020-10-13 04:23:24來源:大公報

  圖:列顯倫指出,首宗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判決對司法機構敲響警鐘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在報章撰文指出,首宗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的判決敲響了本港司法機構警鐘。列顯倫認為,唐英傑案判決展現的是法院程序缺乏約束、法院未能履行其根本的憲制職能,案件審理涉及的細節顯示出法官、辯方大律師對「一國兩制」方針完全不具有敏感性;而無爭議焦點的文字遊戲則是「對一套全國性法律進行的法庭鬧劇」。他強調,法院應以一種普通民眾可以理解的方式有效、清晰地作出判決,確保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案件被告唐英傑涉嫌於7月1日在警方防線內瘋狂駕駛馬力強大的電單車,導致三名警員嚴重受傷。事發當日,被告攜帶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白色標語。唐英傑被捕後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0條、第21條規定的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第24條規定的恐怖活動罪。其保釋申請在7月6日被總裁判官拒絕後,被告於8月3日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政府解釋其被拘留後不獲釋放的理由,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出於「對大律師細緻意見的尊重」,法庭將處理辯方大律師提出的「支持申請人申請人身保護令的理據」。

  對「一國兩制」方針不敏感

  列顯倫就案件審理涉及的辯方大律師觀點、法官判詞等作出分析。他指出,大律師聲稱香港國安法第20、21、24、42和44條「違憲」,更因為其本人不懂中文,故離譜地稱由於香港國安法沒有所謂正式英文版本,導致其認為「整部香港國安法的全部66條都是『無法觸及的』,意味着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正式譯文前,它在香港是無效的。」

  列顯倫表示,過去20年裏,大律師一直在與基本法進行法庭遊戲,最終以當前北京對司法機構的不信任告終,「正如香港國安法第44條所表達的那樣」。而今,大律師試圖在區域法院抨擊國家法律,開始了一場「新遊戲」甚至增加賭注,法院則為其畫出了一個新的遊戲場地——在經過普通公民難以理解的極多篇幅判決後,最終以總體上毫無理據為由駁回了所有「意見」。事實上,早在1993年,樞密院就曾通過相關案例告誡不要過度使用相關手段。

  列顯倫認為,案件審理涉及的細節顯示出法官和大律師對「一國兩制」方針完全不具有敏感性,而無爭議焦點的文字遊戲則是「對一套全國性法律進行的法庭鬧劇」,也讓全世界看到了當前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真實面貌。

  列顯倫說,唐英傑案判決展現的是法院程序缺乏約束、法院未能履行其根本的憲制職能。他強調,法院應以一種普通民眾可以理解的方式有效、清晰的作出判決,確保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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