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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欣若上訴 裁決前仍是議員

時間:2020-05-22 04:23:29來源:大公報

  圖:陳凱欣表示由參加補選至今,每一個時刻都做好自己本分

  【大公報訊】記者胡家俊報道:曾被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前年參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時,選舉主任指她「捍衛『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之立場沒有改變,裁定提名無效。劉就此提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法官昨日頒判詞,裁定劉小麗的選舉呈請勝訴,而補選勝出的陳凱欣則「非妥為當選」。根據《立法會條例》,在上訴期限內以至提出上訴期間,判決會暫緩執行,直至終審法院作最終裁決,目前陳凱欣仍然是議員。

  高院裁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表示,本案與周庭及劉頴匡之前提出的選舉呈請相似,選舉主任同樣未有給予劉小麗機會,就其政治立場作出回應,屬於違反程序公義原則。

  選舉主任一方早前陳詞強調,劉小麗當年的宣誓具有延續影響,即沒有按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的演繹,跟從當中的要求和條件宣誓,直至她參與補選時亦未見有轉變立場或真誠悔改。

  陳:小小挫折 續做好本分

  但周官認為,劉小麗當年被裁定喪失議席的法庭裁決中,只限於劉於2016年10月12日宣誓當天的表現。而據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時,亦未有談及被DQ議員能否參與補選。周官認為,若單單不容許劉在九龍西選區參與補選,但容許她參與其他選區補選,在邏輯上不成立。

  陳凱欣未決定會否提出上訴,她表示由參加補選至今,每一個時刻做好自己的本分,縱使今次是小小挫折、障礙,但現時仍會繼續努力做好立法會工作,「即使面對任何判決,我亦都繼續我應該做嘅,對得住『立法會議員』呢五個字」。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回應表示,若陳凱欣決定上訴,其議員身份則直至終審法院有裁決前仍然有效。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會繼續支持陳凱欣在該案中據理力爭,務求法庭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大公報查詢稱,會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下一步行動。政府歡迎原訟法庭在裁決確認,參選人須於提名表格內示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的規定,是對獲提名和參選的一項憲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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