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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道\鄭麗瓊違臨時禁令:使唔使坐監?

時間:2020-03-25 04:23:27來源:大公報

  圖:鄭麗瓊在facebook轉載警員個人資料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瓊涉嫌公然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昨日在facebook轉發一個起底警察個人資料的帖子,當中包括警員編號、相片、姓名等私人信息。鄭麗瓊接受《大公報》查詢時對有關行為直認不諱,卻稱自己不知道有禁制令,還詢問記者,「咁使唔使坐監㗎?」事後鄭麗瓊刪帖,企圖毀滅證據扮無事發生。有大律師表示,轉發警員個人資料違反臨時禁制令,可以被控告藐事法庭,過往有因該罪名入獄的案例。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已要求即時移除相關帖文,亦會按既定程序轉介律政司跟進。\大公報記者 海芯葆(文) 李斯達(資料)

  過去大半年的黑色暴亂期間,網上針對警員起底的情況屢見不鮮。去年10月,高等法院法官接納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申請,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公開或使用警員和他們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相片及住址等,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11月,法院再接納律政司一方申請,延長禁制令直至另行通知。

  貼文要求「以眼還眼」

  近日有網民在facebook上載一名警員的個人資料,稱該名警員或於去年9月於灣仔暴亂期間射傷一名印尼女記者,鄭麗瓊不加分析查證,便把圖文一併轉載,並貼文要求該警員「以眼還眼」雲雲。

  《大公報》向鄭麗瓊查詢時,鄭承認自己在facebook轉發有關警員個人資料的帖子,但稱事前不知道有禁制令這回事。「嚇?咁使唔使坐監㗎?」被問到身為區議會主席卻公然違反禁制令,行為是否恰當,她辯稱,只是分享別人的帖子,大家希望盡快找到該名警員編號雲雲。她隨後又以「要向警民關係組了解,再回覆《大公報》」為由,便匆匆掛斷電話。但記者至截稿前亦未收到其回覆,再致電給她時已被轉至留言信箱,而其facebook也已刪除相關帖子。

  轉介律政司 可控藐視法庭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鄭麗瓊的做法明顯違反臨時禁制令,可以被控藐視法庭,而這是為了保護司法獨有的權利。臨時禁制令的對象是所有人,而鄭麗瓊是政治人物,理應知道臨時禁制令的存在。至於聲稱不知道禁制令,又能否脫罪?馬恩國認為,法官到時會以客觀標準去審理,包括被告的身份、背景、是否識字等因素,「若果每一個人觸犯法例之後,都說自己不知道有禁制令,豈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脫罪?」他又指,過往有人因為觸犯藐視法庭被判入獄,例如2014年「佔中」期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違反臨時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當時被判入獄三個月,即使後來上訴得直,仍判入獄兩個月。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公署未有收到有關轉載帖文的投訴。高院已發臨時禁制令,公署將去信相關社交平台,要求即時移除相關帖文,亦會按既定程序轉介律政司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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