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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姐涉雷射筆襲警 禁離港

時間:2019-10-10 04:23:3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曾任職空姐的金融業女經理,今年八月在彌敦道與警方對峙期間,涉嫌用鐳射筆射向警員眼睛,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辯方指被告有機會超時工作或公幹,申請取消宵禁令及離港限制,裁判官以「你游說唔到我喎」為由拒絕,被告續准保釋。

  女被告郭麗芬(28歲)昨透過律師陳詞指,她現時職業需要與客戶開會,工時甚長,也可能需到新加坡公幹,故希望法庭不需要她保釋期間守宵禁或留港。但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接納郭的理由,因辯方不能提供公幹或開會的確實日期及證明。

  控方指昨日已準備好讓郭答辯,不過辯方稱仍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片段研究,嚴官遂將本案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控罪指,郭麗芬於今年8月10日在尖沙咀彌敦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一名朱姓警員。據了解,警方拘捕郭時在她附近檢獲一支鐳射筆,指稱她涉嫌曾用該支鐳射筆發出綠光射向涉事警員的眼睛,令該警員眼睛疼痛並流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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