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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為什麼這些學生會同學不肯與特首對話?/屠海鳴

時間:2019-07-11 03:02:32來源:大公報

  特首如何與學生對話?林鄭月娥放棄了原計劃邀請學生代表開閉門會議的想法,她前天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願意與學生代表公開對話。然而,九間大學學生會卻無視特首和政府進一步釋出的善意,發表聯合聲明,提出要政府答應「永不追究示威者」,以及「公平公開邀請各界代表」這兩大前設,否則無可能會面。所謂「兩大前設」,核心是「永不追究示威者」。

  事實上,和平示威者從未受到追究、也不會受到追究,需要追究的是少數施暴者。為什麼這些學生會同學一定要特首答應「永不追究」呢?「此地無銀三百兩」。因為「七一」當天,這些學校學生會的一些骨幹成員實際上闖入立法會大樓,甚至實施了破壞活動,同時他們認為警方已經掌握了其犯罪證據,實在是「作賊心虛」!

  「不追究」將首開惡例

  今年6月以來,本港接連發生的暴力衝擊事件觸目驚心,特別是「七一」襲擊立法會大樓的暴力事件,令人髮指!這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暴力事件。時至今日,有人依然把暴徒與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要求「不追究、不檢控示威者」。試問:暴徒的這些所作所為是法治社會能夠容忍的嗎?

  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享有示威、遊行、罷工的自由。回歸以來,香港的示威遊行不下百次,表明這一自由從未受到限制。但和平示威與暴力襲擊有本質區別,在這幾次事件中,一些人頭戴安全帽、面戴口罩,手持鐵枝、地磚,不斷衝擊警方防線,襲擊警員,打砸立法會大樓。這些人不是普通示威者,已經淪為暴徒。如果不追究暴徒的法律責任會造成什麼後果?回頭看,非法「佔中」和「旺角暴亂」的暴徒都受到檢控,受到法律懲罰,對這次事件的暴徒網開一面,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法律豈不成了兒戲?往前看,「不追究」將首開惡例,等於鼓勵示威者施暴。如此一來,今後任何人只要打着「民主、自由、人權」的旗號,就可以逾越法治底線,香港豈不是要天下大亂!

  特首無權「不追究」

  九間大學學生會要求林鄭做出「不追究、不檢控示威者」的承諾,毫無法理基礎。因為,特首並無權力干預司法。

  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正是基於這一條規定,林鄭前天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香港的檢控工作按照基本法是由律政司司長落實及作出決定,不受干涉,而律政司司長的檢控工作亦不會受到任何人,包括特首或警務處處長的說話而影響。這並非推託敷衍,而是言之有據。

  基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一條規定清楚的表明,被律政司檢控的嫌犯是否有罪?應該承擔何等法律責任?最終由法院裁決,特首同樣無權干涉。

  至於此前有示威者要求政府撤回修例、撤回「暴動」定性。林鄭前天回應稱,修例已經「壽終正寢」,而政府有沒有給「暴動」事件定性,並不影響到這一事件日後的檢控工作。

  從以上回應可以看出,林鄭堅守法治精神,沒有逾越特首的權力界限,學生會逼迫林鄭承諾「不追究」,毫無道理!

  要求「特赦」荒謬之極

  這些天來,還有人無視某些示威者演變為暴徒的事實,提出「特赦」的要求。這一要求荒謬之極!特赦是有必要條件的,如果隨隨便便特赦,則嚴重損害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

  首先,特赦不能在定罪之前。基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行政長官十三項權力。其中第十二項為:「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請注意措辭:「赦免或減輕」針對的是「罪犯」一詞,也就是說,有關嫌犯必須經過法律程序被判刑後,固定其「罪犯」身份,才由特首判斷事件是否極為特殊、或者罪犯情有可原?然後再決定是否給予「赦免或減輕」,並不是尚未定罪就可特赦。

  其次,特赦還取決於罪犯是否有悔意。特赦是「法外開恩」的一種制度,其前提之一是要求罪犯必須有悔意。如果罪犯拒不悔罪,特赦就毫無價值。從當下情況來看,施暴者千方百計試圖逃避法律責任,且試圖策劃實施新的暴力事件,周日晚上一些人「蒙面遊行」、且在遊行結束後不肯散去與警察對峙就是佐證。這些現象表明,一些年輕人對自己的暴力行為毫無悔意。如此,怎能贏得社會諒解?如果特赦他們,豈不是鼓勵犯罪?

  不敢擔責令人鄙夷

  一個多月來,香港接連發生的暴力衝擊事件,其性質已經超過了非法「佔中」和「旺角暴亂」,特別「七一」暴力襲擊立法會事件,一些示威者強闖立法會大樓後,塗鴉香港特區區徽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撕毀香港基本法,展示象徵「港獨」的龍獅旗,洗劫建制派議員的辦公室,打砸立法會安保室。嚴重違憲違法,令人髮指!

  江湖上常說:「好漢做事好漢當」。大丈夫縱橫四海,凡事要敢作敢當。彼時,有膽量打、砸、搶、塗;現在,為何沒有膽量承擔法律後果?既然認為自己的信仰至高無上、自己的行為天經地義,就應為之「獻身」才對,何以施暴有份,擔責無份?

  香港不需要「腦殘粉」和「甩手客」,香港需要的是一大批明理守法、務實上進、敢於擔當的年輕人,極少數參與策劃施暴的學生會骨幹成員,並不能代表香港青年的主流,關鍵時刻的「龜縮」,更證明其無資格擔當香港未來發展的重任。

  特首已釋放與學生公開對話的善意,各大學學生會若真有心為香港好,應理性溝通、化解矛盾。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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