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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調整新冠醫保政策 抗原檢測及多個藥品納入醫保

時間:2022-03-23 17:23:02來源:大公网

  3月23日,江蘇省醫保局下發《關於切實加強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針對新冠疫情變化新情況調整優化七個方面的政策舉措。其中包括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以及將奈瑪特韋片/利讬那韋片等5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通知》明確,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統籌地區現行規定支付,為「早發現」提供支撐保障。同時,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江蘇省還將奈瑪特韋片/利讬那韋片、安巴韋單抗/羅米司韋單抗注射液、靜脈用丙種球蛋白、疏風解毒顆粒、清肺排毒顆粒等5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通知》要求,推動對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各項綜合保障政策落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對定點救治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和開設發熱門診科室的定點醫療機構提前撥付不少於2個月醫保資金;對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提前撥付不少於1個月醫保資金。

  此外,持續落實門診慢性病「長處方」和「互聯網+」醫療服務等結算報銷政策,實現對參保患者就醫購藥「一體化」保障和「一站式」結算,有效減少參保群眾到醫院就診配藥頻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播擴散安全風險。

  江蘇省醫保局還要求高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工作,按月足額撥付接種費用,加快階段性清算進度,確保保障資金及時撥付、精準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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