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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把自為」 不能作脫罪理由

時間:2018-09-11 03:17:39來源:大公報

  「香港民族黨」鼓吹違法「港獨」,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煽動意圖」罪。FCC安排涉嫌違法社團演講卻不留「文字紀錄」,被質疑圖開脫刑責。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指出,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有可能幹犯《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

  何君堯續指,任何機構以任何地方作為散播煽動言論平台,煽動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產生仇恨,已是罔顧現時法律;「即使涉嫌違法嘅演講未經決策,董事會或理事會正式討論,有人今次一意孤行,自把自為作出滔天大罪,係咪個組織開會無傾過,就話冤枉?呢個係不能作為刑罪責任嘅脫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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