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3月14日訊(記者 方俊明)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記者14日從廣州市消委會獲悉,「穗·澳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平台」廣州現場正式啟用,掀開廣州與澳門兩地遠程網絡調解消費糾紛工作的序幕。今後,如在澳門購物遇糾紛,廣州消費者可遠程與被訴商家、仲裁法官「面對面」進行調解和仲裁。有業內專家,此舉可為內地與香港兩地消費糾紛調解提供借鑒。
為內地與香港消費糾紛調解提供借鑒
據廣州市消委會介紹,為便利廣州消費者出席調解會議以及仲裁審理程序,廣州市消委會設立穗澳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廣州現場。
在廣州消委會內,設置獨立房間,配備攝像頭和即時通訊軟件的電腦設備,讓消費者在廣州通過遠程視頻參與調解會議以及仲裁審理程序。被訴商家、澳門仲裁法官、投訴人實現遠程「面對面」開展投訴調解和仲裁。
消費維權跨境合作加強 維權領域拓展
廣州市消委會副主任張開仕表示,以前如果在澳門購物產生消費糾紛,消費者需到當地消費維權組織進行申訴,在調解過程中,也需要來到購買地進行溝通。現在,消費者可「告別」跑動,在廣州消委會即可遠程參與調解。
張開仕稱,為加強廣州與澳門消費維權跨境的合作,拓展維權合作領域,廣州市消委會簽訂《廣州市消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消委會消費維權合作協議》,完善消費糾紛異地處理機制,不斷拓展消費維權合作內容。廣州居民在澳門內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發生消費糾紛,既可以向糾紛發生地的消費者組織投訴,也可向廣州市消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