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符條件港澳台畢業生在閩創業可獲補貼

時間:2018-11-13 19:25:4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13日訊(記者 蘇榕蓉)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日前下發《關于做好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畢業5年內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中國港澳台地區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留學回國畢業生),在滿足相關條件後,可獲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下同)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帶動就業人數5人及以上(含創業者本人)的創業者,補助標準將提高到不超過10000元。

  《通知》明確了申領條件,要求申領人必須是首次在福建省內以本人身份註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合作社、網店等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其所創辦企業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及以上且當前仍在正常運營。《通知》規定,每位創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助,每份營業執照只能申請一次補助。其中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辦理了就業登記的或用人單位正在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能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

  福州大學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2015級計算機專業的港生梁穎聰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他認為這個政策出台非常好,可以幫助有想法的港澳台地區學生在創業過程中更好地發展。

  今年從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生物工程專業畢業的港生房敏行,日前在福州大學經營學校創業項目咖啡吧,「創業補貼能幫補一下商標註冊等各種運營辦理手續的費用,政府鼓勵港澳台生內地創業的心意滿滿。」房敏行有計划在校外創業開店,「內地的就業市場廣闊許多,一系列便利和保障的政策的出台非常及時,積極為我們這些港青在內地就業創業提供了幫助和支持。」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