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已購商品房者不可申請買人才房

時間:2018-06-06 03:16:30來源:大公網

  圖:深圳住建局局長張學凡介紹,高層次人才全職在深工作滿5年可申請獲贈住房產權\大公報記者毛麗娟攝

  【大公報訊】據人民網報道:深圳5日發布住房新政,計劃到2035年籌建各類住房170萬套。該市住房建設局負責人表示,如果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購買了市場商品住房(包括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住房),或者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內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等,均不可以申請購買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據介紹,民眾購買了上述兩種住房後,在封閉流轉期間,如另行購買市場商品住房,應當面向其他符合申購條件的對象轉讓,或由政府按規定回購。對於高層次人才的購房優惠政策,深圳有關部門正研究制定當中。

  根據《意見》,購房人自購房之日起累計在深繳納社保滿15年,或者年滿60周歲且購房滿10年,符合深圳人才安居辦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規定條件的,可以進入市場流轉,但要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