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
鑒於孫政才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
2017年9月2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7年12月11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8年2月13日
新華社引述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消息報道,孫政才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