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聖多美和普林西比總理特羅瓦達(前左四)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參觀,了解自貿區建設情況\中新社
【大公報訊】綜合新華社、中國政府網報道:1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於調整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關規章規定的決定,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提供服務,由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允許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允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註冊的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境旅遊業務(台灣地區除外),由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該《決定》包括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等11部行政法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城市軌道交通設備國產化實施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2件國務院文件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2件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
同時,取消了外商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以上的限制,又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6噸級9座以下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業務,並取消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製造的投資比例限制;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加油站建設、經營,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海運方面,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運輸、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企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
暫時停止實施外國投資者應當有三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的要求,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取消對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開業年限限制。
要求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此前,國務院於2017年3月批准印發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7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及全面深化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明確了上述自由貿易試驗區實行的相關改革開放措施。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6月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明確了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以及合同章程實施備案管理。
同時,在採礦業、製造業、交通運輸業、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業服務業、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領域進一步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自貿試驗區所在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調整情況,及時對本部門、本省市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