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之爭─王老吉勝
2000年5月廣藥集團授權許可鴻道集團在紅色罐裝涼茶飲料上使用「王老吉」商標直至2010年5月。2008年,廣藥宣稱規定商標租賃期為2020年的補充協議無效,2012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用「王老吉」商標,鴻道於2012年中興訟挑戰裁決但被駁回
配方之爭─王老吉勝
1993年,王健儀(後出任加多寶集團名譽董事長)作為涼茶創始人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簽署《使用王老吉涼茶秘方授權》,將王澤邦一款秘方傳授給陳鴻道獨家永久專用,准許鴻道集團生產該秘方涼茶。2013年起加多寶推出獨家配方廣告,去年7月廣東高院終審維持原判,着加多寶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侵權行為
功效之爭─王老吉勝
2012年加多寶就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廣告語涉嫌不正當競爭將其告上法庭。2014年廣藥集團為此將加多寶起訴至廣州中院。2015年廣州中院判定加多寶公司停用廣告語「怕上火喝加多寶」,認為該廣告語樹立或傳遞的預防上火的產品形象,同時也是「王老吉」品牌形象組成部分
銷量之爭─王老吉勝
加多寶與王老吉於2013年為「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這句宣傳語鬧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加多寶廣告語因構成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判決即日起停止使用,並登報發表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等80萬元,「加多寶涼茶連續六年蟬聯中國飲料第一罐」等廣告語全部從電視上撤下
包裝之爭─打和
2012年7月廣藥集團起訴鴻道集團、加多寶公司侵犯王老吉知名商品裝潢權,至2014年1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加多寶構成侵權,賠償廣醫藥人民幣1.5億元,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庭審此案,至2017年8月16日作出終審判決,認為廣藥與加多寶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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