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六月二十八日,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前右)與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左)在港簽署CEPA《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新華社
經國務院批准,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與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28日在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下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內地承諾給予香港在非服務業範疇享有國民待遇,並設有「最惠待遇」條款,同時新增「一帶一路」建設經貿領域的合作,支持兩地業界聯合參與「一帶一路」重大項目建設。兩個協議即日生效,其中《投資協議》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大公報記者文軒報道
協議簽署儀式28日早在金鐘政府總部舉行,行政長官梁振英、中聯辦副主任仇鴻出席見證。高燕在儀式上致辭表示,兩個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內地與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世貿組織規則作出的特殊經貿安排,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經濟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的支持,亦標誌着兩地經貿合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必將推動「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不斷向前。她希望兩地業界能夠充分利用CEPA的政策紅利,促進兩地經濟進一步深度融合,實現共同發展。
陳茂波表示,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CEPA推出以來所產生的巨大經濟效益,說明香港成功落實並受惠於「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也充分體現了香港和內地的優勢互補、互惠共贏,而新簽署的協議將更加符合兩地經貿發展需要,也符合國際貿易和投資新趨勢。
投資准入擴至非服務業
據悉,《投資協議》是CEPA的一個內容全新的子協議,全面涵蓋投資准入、投資保護和投資促進等內容,對接國際規則,兼具兩地特色,開放程度高,保護力度大,將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加系統性的制度化保障,這也是內地首次以「負面清單」方式對外簽署的投資協議。
根據協議,內地在非服務業投資領域僅保留了26項不符措施,在船舶、飛機製造、資源能源開採、金融市場投資工具等方面採取了更加優惠的開放措施,並明確了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香港最惠待遇,將使香港繼續享受內地對外開放最高水準。
設次區域經貿合作專章
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既包括對CEPA及其10個補充協議中有關經濟技術合作的內容的全面梳理、更新、分類和匯總,也包括根據兩地經貿合作實際需要提出的新的合作內容,其中重點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針對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設置專章,將通過建立工作聯繫機制、暢通資訊溝通管道、搭建交流平台,改善合作環境、聯合參與專案建設和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市場等措施,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二是設立次區域經貿合作專章,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建設,支持香港參與內地自貿試驗區建設等;最後則是在重點領域合作方面,進一步深化兩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業合作、知識產權合作等十四個重點領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