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日前印發了《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意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加強督促檢查、抓好落實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對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和重要措施。
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推動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既摸清實情、聚焦問題,敢於較真碰硬、加強督促整改,又實事求是、喜憂兼報,客觀公正地評價工作、認識問題;既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同時,要着力提升督促檢查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要按照《意見》的具體要求,加強督促檢查工作計劃和統籌,改進創新督促檢查方式方法,提升督促檢查工作效能,通過制定年度計劃和階段性安排,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要強化督促檢查工作責任追究,對決策執行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領導督促檢查工作不力,不按要求報告貫徹落實情況,不認真糾正整改存在的問題,妨礙、干擾、阻撓督促檢查工作正常開展,打擊、報復、陷害反映問題的幹部群眾,以及督促檢查工作人員失職失責的,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強化各級黨組織分級負責,突出各級黨委的督促檢查工作主體責任。廣東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黨組織,要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着力提高督促檢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