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艾留彬一直在為討還個人合法財產奔走 /受訪者供圖
2007年6月,艾留彬與羅登國合資在淮安區成立寶隆公司、淮安祥和置業公司,投資開發淮安翡翠城花園小區項目。2010年5月,應大股東羅登國的要求,艾留彬將上述兩家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對方,並及時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由於看好淮安未來的發展,艾留彬於2011年全額出資購買了翡翠城樓盤的12套店面。他說,當時兩家公司及翡翠城項目一切正常,經營狀況及資金狀況良好。
但隨後,羅登國為加快開發周期並投資其他項目,找淮安區一些政府官員借錢並擴股,最終因操之過急導致資金鏈斷裂。在此情況下,淮安區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處理翡翠城事務,而早已退出兩家公司的艾留彬也被捲入其中。
艾留彬稱,2013年初,他被淮安區有關領導找去談話,要求拿出600萬元為寶隆公司解決債務問題,否則「無法回家過年」。被迫向淮安區財政局帳戶轉帳190萬元後,事情卻未完結。當年9月,因未繳清410萬元餘款,艾留彬被關進看守所,理由是涉嫌挪用資金、抽逃註冊資金和逃稅。此時羅登國也已被關進看守所。
艾留彬事後向上級紀委提交的舉報信稱,羈押期間,淮安區多名官員多次到看守所,要求他認罪和交出12套沿街商舖,並放棄寶隆公司1250萬元債權。不得已接受上述要求後,艾留彬終於走出關押了4個月的看守所。
獲得自由後,艾留彬一直為討還包括12套商舖在內的價值2500餘萬元的財產而四處奔告。今年初,他要求淮安區財政局返還190萬元的官司迎來勝訴。而此次《意見》出台進更讓艾留彬對早日要回財產燃起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