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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白冤屈申請國家賠償

時間:2016-12-20 03:16:42來源:大公網

  圖:江蘇蘇州一家大型民企給員工發放中秋節禮品/資料圖片

  江先路亦經歷了財產保衛戰的幸與不幸。2012年4月,同為富豪的他捲入一場租賃糾紛引發的衝突,因涉嫌聚眾鬥毆罪被警方刑拘。5天後,其投資近3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會所倒閉,資金崩盤。

  隨後,江和妻子趙璟婭名下近2億元資產被法院凍結拍賣、變賣,以償還貸款和債務。

  趙璟婭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們夫婦名下的資產有2億多元,但當時民事案件的糾紛租金僅為1800萬元,「如果不羈押江先路,他完全有能力應對租賃官司。」

  2013年7月,江先路被關15個月後獲取保候審,此後持續申訴。2015年11月,廈門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江先路無罪。洗白冤屈半年後,江先路病逝,留下仍未解決的上億元債務。

  2016年10月20日,江先路家屬向廈門市思明區法院提出共計2.3億元的國家賠償申請。11月1日,思明區法院正式受理了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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