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今後,人民監督員可對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1種情形實施監督/ 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張豪上海報道:從16日起上海改革人民監督員制度,面向社會公開選任首屆150名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機關辦案。公民可自薦報名。這是上海市檢察院、市司法局聯合召開的「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新聞通氣會」上發布的。
人民監督員制度是人民檢察院接受社會監督的一項外部監督制約制度。此次改革強調突出人民監督員的人民性。過去,人民監督員選任以有關單位和組織推薦為主,改革後,公民自薦報名成為人民監督員選任的主要方式。同時,將嚴控公職人員比例,具有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一般不超過選任名額的50%。
據悉,改革後,上海市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將由檢察機關移至司法行政機關,避免「自己選人監督自己」。監督案件範圍由原來的7種監督情形,增加為11種,基本涵蓋了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