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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印發規定保護司法人員履職 明確約束干預司法行為

時間:2016-07-29 11:15:59來源: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7月29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7月29日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規定共二十七條,細化了司法人員各類權益保障機制、拓展了司法職業保障範圍,是中國內地首個全面加強法官、檢察官依法履職保護的綱領性文件。

  《規定》建立了多項防止干預干擾司法活動的制度機制。《規定》重申了法律有關「法官、檢察官依法辦理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的規定,同時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的事務。這也意味着中國內地一些地方要求法官、檢察官參與招商引資、徵地拆遷等工作的情況今後將不再出現。

  《人民日報》29日報道稱,針對一些地方以辦案數量排名、末位淘汰、接待信訪不力等理由調整法官、檢察官工作崗位的情況,《規定》明確要求考核法官、檢察官辦案質量,評價工作業績,應當客觀公正、符合司法規律,不得採取末位淘汰、通報排名等違背司法規律的做法和理由調整法官、檢察官的工作崗位。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將法官、檢察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的情形和程序,以及對當事法官、檢察官的救濟措施,並建立了不實舉報的澄清、善後機制。

  此外,《規定》還要求在辦理一些高危案件的過程中,應當對法官、檢察官及其近親屬採取保護措施。

  《新京報》29日報道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表示,上述規定編織了抵禦侵害法官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防護網,具有一定開創性,而且都是看得見、摸得着的具體措施,是提高法官職業尊榮、強化組織保障、消除法官個體後顧之憂的有力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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