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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廣東購物今起省一成

時間:2016-07-01 14:10:15來源:大公網

李生夫婦成為南沙客運港第一個取得離境退稅的遊客。黃寶儀 攝

  大公網7月1日訊(記者 黃寶儀)來自香港的李生夫婦,今天率先在南沙客運港體驗了退稅全過程,成為南沙客運港第一個享受境外旅客離境退稅優惠的遊客。隻見李生夫婦拿着已經填好的《離境退稅申請單》以及1100多元(人民幣,下同)購買的退稅物品,經過海關查驗核對無誤後,李生夫婦簽名即拿到104元的退稅,全過程約6分鐘,其快速高效獲得了好評。退稅政策的實施,讓港人在廣東消費節省約10%,有望進一步刺激港人北上消費。

  廣東省商務廳(口岸辦、自貿辦)今天會同財政廳、旅遊局、海關廣東分署、國稅局等5部門在廣州南沙港客運口岸聯合舉行「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啟動儀式」,這標誌着備受關注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在廣東省正式落地實施。與南沙港客運口岸同步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省內口岸還有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客運口岸,廣東省財政廳歐斌副廳長在致辭中表示今後將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擴大到其他口岸。

  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這被普遍認為是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有效措施之一。中國最早於2011年1月1日在海南省實施離境退稅政策。2015年4月,離境退稅作為廣東自貿試驗區的一項配套政策寫入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在曆經離境退稅口岸比選報批、退稅商店評定、退稅代理機構選定等規定程序後,廣東省離境退稅政策正式獲得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部門的批複。

  根據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規定,離境退稅政策適用於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胞,旅客所購買的物品金額應超過500元人民幣,所購物品未啟用或消費,且自購買之日起不超過90天,並且需由旅客隨身攜帶或託運出境。此前,廣東省國稅部門在廣州和珠海兩地認定了21家離境退稅商店,包括廣州的友誼、廣百、摩登和珠海長隆等知名商家。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商品並經海關驗核離境後,可享受9%的實際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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