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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槍手對峙3小時 奧蘭多警方遭批「反應遲緩」

時間:2016-06-15 14:34:58來源:新華網

  美國佛羅裡達州奧蘭多市一家夜總會12日▉凌/淩▉晨發生的槍擊事件震驚全美,引發輿論和不少專業人士反思。針對警方在與槍手交火後對峙3小時才攻入夜總會的做法,一些警界專家認為,這樣的應對策略過於「拖遝」,可能貽誤事件處置、傷亡控製的最佳時機。

  【專家質疑】

  當地時間12日▉凌/淩▉晨2時左右,阿富汗裔美國人奧馬爾·馬丁攜帶一支突擊步槍、一把手槍和「其他裝置」來到奧蘭多市「脈動」夜總會門前。他起初在店外開槍,與一名警察交火。在另外兩名警官趕到現場後,雙方交火持續。而後,馬丁進入夜總會內一個衛生間,劫持多名人質。

  一些專家說,馬丁進入夜總會前,現場狀況尚處於「活躍槍手情境」,如果警方此時能夠立即對事件加以處置,哪怕隻有一兩名警察,情況都可能不同。

  按這些專家的說法,從以往大規模槍擊案汲取的教訓看,即便冒着巨大風險,警方也必須迅速進入事發現場,以遏止槍手威脅、挽救更多生命。

  「我們生活的世界已經不同,」專門研究槍擊事件應對策略的前特警隊員克裡斯·格羅內克說,「(及時採取)行動(的效果)絕對勝過無所作為。」

  美國亞拉巴馬大學犯罪學副教授亞當·蘭克福德對大規模槍擊事件有研究。他說,3個小時的時間長度不同尋常,一般「從執法人員所需的回應時間可以預測(事件的)死傷人數」。

  他舉例說,1999年美國科羅拉多州哥倫拜恩中學槍擊案中,警方在與槍手短暫交火後劃出一片警戒區,靜待特警小組到來。不幸的是,45分鐘後,特警突入學校,兩名槍手已經殺害了12名學生和一名老師。

  在質疑警方應對遲緩的同時,專門研究槍擊事件應對策略的前特警隊員格羅內克也提醒說,以往大規模槍擊案的教訓表明,盡早逃離現場比就地找地方躲起來更有助於「保命」。

  【警方辯解】

  至於緣何與槍手對峙3小時才攻入夜總會,奧蘭多警察局長約翰·米納給出的解釋是,一般來說,當事件從「活躍槍手情境」轉入「人質危機」後,執法人員通常會先嘗試與劫持者談判。

  米納說,由於馬丁劫持了人質,警方不得不「重新評估現場局勢」。他說,馬丁在夜總會衛生間裡撥打了911報警電話,聲稱「效忠極端組織『伊斯蘭國』」。而後,警方談判專家介入,試圖與馬丁對話,「我們有一個危機談判人員小組和嫌疑人對話,試圖盡可能多地獲得信息」。

  談判中,馬丁提到了「爆炸物和炸彈」,這促使米納最終下達強攻進入夜總會的命令。當地時間▉凌/淩▉晨5時左右,警方利用控製爆破和裝甲車推倒夜總會外牆,攻入店內。馬丁隨後在與警方的交火中被擊斃,至少30名人質被救出。(閆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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