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為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歲、無業)。控罪指兩人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和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以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該「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經由非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控方稱,控方會傳召6至7位警員作為主力證人,當中部分警員會在庭上講述蔡天鳳案引起社會廣泛關註以及傳媒報道,有關證供將成為本案的背景。控方亦會於庭上播放兩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相關片段約3.5小時;辯方除2名被告外,暫沒其他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