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立法會今日(6月2日)通過有關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的議案。多名議員指,公務員制度欠缺賞罰分明,建議設立「關鍵績效指標」。亦有議員認為,不能抹殺公務員團隊的付出。
議員楊永傑認為,本港公務員制度核心問題在於欠缺賞罰制度,公務員不用理會工作質素,每年都能自動漲薪,升遷是靠論資排輩,因此必須要賞罰分明,建議設立「關鍵績效指標」,如達標才能加薪升職,否則要受到懲罰、減薪,甚至革職。
議員周小松表示,認同改善公務員制度,但應以理性務實態度處理,按部就班推行。他指出,特區政府的效率獲國際認同,公務員團隊功不可沒,雖然近日市民對疫情期間公務員表現有不少意見,但如果未能向官員問責,就「入曬公務員數」,抹殺公務員團隊的付出有欠公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認同公務員管理制度需要與時並進,設立有效的賞罰制度,過去兩年政府已推動措施去改善公務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