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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改囚9周 官:襲警嚴重須阻嚇

時間:2021-04-23 16:37:2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攬炒派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因2019年7月8日於九龍區暴徒騷亂期間,在旺角用「大聲公」(揚聲器)襲擊兩名警員,受審後被裁定2項襲警罪罪成,但獲輕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早前冀改判監禁,提出刑期覆核被裁判官駁回。律政司今年3月23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原則有錯、明顯過輕,改判區諾軒即時監禁9周。上訴庭今日(23日)頒下判詞解釋,區諾軒犯案的情節嚴重,加重了其罪責,法庭在判刑時必須嚴懲和阻嚇,乃改判區即時入獄9星期。

  上訴庭判詞指,維持法紀和治安對保障香港公共秩序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是法紀和治安的代表,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不僅傷害有關的警務人員,也衝擊他所代表的法紀和治安。上訴法庭在不少的案例都一直強調,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是嚴重罪行,必須判處犯案者具足夠懲罰和阻嚇的刑罰。

  上訴庭強調,案發時香港正經歷連串、持續並嚴重的暴力事件,當中有不少本來是和平的示威、遊行或集會,後來演變成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甚至暴動。事發前已經有過不少執行職務的警員和參與違法行為者發生肢體衝突的事件。區犯案時有不少人在旁,現場氣氛緊張,而區情緒十分激動,所用的言詞亦極容易挑起現場人士對警方的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區的言行很有可能鼓動別人一同襲擊警員或妨礙警員執法,引發漣漪效應。區更以粗鄙、挑釁的言詞甚至粗言穢語辱罵警員,萬一有警員按捺不住被挑動起來而有所反應,例如使用過度武力,這無疑會加劇警民衝突的風險。

  根據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區犯案時懷有惡‍意,並在警方的前線犯案,他的作為明顯阻礙警方當時的執法行動,更在短時間內分別襲擊兩位警員。呈堂影片顯示,他襲擊警員後,譚文豪拉着他後退。但是他仍留在現場,不多久就襲擊高警司,他在短時間內干犯兩罪明顯加重他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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