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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選舉修例草案共修訂8條主體法例

時間:2021-04-13 16:37:20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林鄭月娥指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修例草案》內容複雜,共需要修訂8條主題條例。(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3日)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公布,行政會議今早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修例草案》,並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同意及配合之下,明日將召開立法會,進行修訂修例草案的首讀。

  林鄭月娥指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修例草案》內容複雜,共需要修訂8條主體法例,其中5條涉及內容較多,包括《選舉管理委員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行政長官選舉條例》。3條需要做輕微修訂的則是《高等法院條例》、《終審法院條例》及《旅遊業條例》,另外還要修訂24條附屬法例,包括舊年因為疫情嚴重,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法將立法會換屆選舉延遲至今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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