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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特區主要官員任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

時間:2021-03-30 17:19:1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林鄭月娥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由特區的主要官員擔任,中央方面可以充分信任。(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今日(30日)全票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本身已有選舉主任的職務制度,鑒於選舉主任被質疑如何單獨承擔,因此現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替代選舉主任的工作。她介紹,會控制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人數,將由特區的主要官員擔任,中央方面可以充分信任。

  此外,林鄭月娥擔任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國安委)主席,香港國安委可以根據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審查情況,就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資格審查委員會出具審查意見書。香港國安委作出決定後,會提交意見書,認定特定參選人是否合乎資格,再交給資格審查委員會。資格審查委員會就可以決定,是否按意見書的內容決定參選資格。她強調,資格審查委員會決定不能訴訟的安排,合乎香港國安法中香港國安委的決定不能透露、不能司法覆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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