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15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粗略掌握,拒絕簽署宣誓聲明的公務員有100多人,不足200人,相關部門正在整理資料,再向局方匯報,下個月會向事務委員會交代。他說,有關部門已發信予拒絕簽聲明的公務員,要求說明原因,在收到回覆後,會啟動機制處理,他們是需要離開公務員隊伍,當局會按現有紀律懲處程序去做,相信所需時間不會很久。
聶德權說,其他已簽署聲明的同事,亦即相當於絕大部分的公務員,他們是很清楚有基本責任和擔當,按《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但他指,公務員過去擁護《基本法》、對於憲制秩序的了解及培訓均不足夠,日後需要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