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一星期要向警署報到4次,保釋期間不得離境,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已過期的BNO。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或轉載可能被視為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言論,或作出可能違法的行為。被告亦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或議員。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本周六(13日)由上午9時半至下午3時,會分5段時間處理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的案件。下周一(15日)則由上午9時半至下午2時,分4段時間處理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案件。法庭預計每宗覆核申請需時60分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