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報道指本港首宗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律政司已決定不設陪審團,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因已進入司法程序。她強調是依法辦事,如果香港國安法無相關條文,政府什麼行動都不能採取。
林鄭月娥續指,香港國安法是國家法例,由香港執行,在香港的法庭獨立審理,已經顯示是信任「一國兩制」,包括行政和司法制度。
案件被告為23歲唐英傑,涉去年7月1日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正在執勤的警員。報道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月初已通知被告的律師團隊,指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6條,以保障陪審團及家人人身安全為由,不設陪審團。唐英傑的律師團隊消息指,正考慮下一步行動,並指司法覆核是唯一可能做法。